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
传达提纲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金生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2008年1月16日至17日,省政府在潍坊市召开了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副省长黄胜,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姜培民,中央教科所所长袁振国,省教育厅厅长齐涛、副厅长张兴民、张志勇、副巡视员张海泉出席会议。全省各市分管市长,教育局长、分管局长,部分县(区)教体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黄胜副省长、齐涛厅长和张志勇副厅长作重要讲话,袁振国就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专题辅导报告。潍坊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和部分市教育局、县(区)政府作典型发言。其中,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在大会作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典型发言,我市6个单位实施素质教育的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全省共57个)。
这次会议是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规格高,措施实,力度大,充分体现了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心和信心。现就会议主要精神传达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尽快把教育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素质教育上来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十七大精神推动工作,首先要在实施素质教育上“开花结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科学分析面临的形势,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重点,强化措施,着眼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立足于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实施素质教育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根本要求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我省有9310万人口,素质低,就是沉重的负担;素质高,就是巨大的资源。优先发展教育,是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提高人口素质,开发人力资源的关键。建设创新型山东和人力资源强省,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工作的主题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这应该成为教育工作的主题。”教育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本质和主题。
(三)实施素质教育面临着良好的机遇
当前,教育事业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素质教育更是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可以说占尽了“天时、地力、人和”。之所以说“天时”,是因为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国家的重大战略和法律规定。党的十七大立意鲜明地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作出明确规定。之所以说“地利”,是因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之所以说“人和”,是因为从当前社会氛围看,实施素质教育的理念深入人心,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省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实施素质教育任重而道远
尽管我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素质教育仍然是当前教育工作的难点、热点和重点,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和困难。应试教育倾向比较严重,不按教学计划开课,不按教学规律教学,不面向全体学生,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较为突出,学生多样性发展空间减少,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薄弱。学生作业多、补课多、考试多,拼时间、拼精力,课业负担仍然很重。学生体育活动偏少,身体状况较差,健康成长问题仍然突出。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力度还不够,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内在动力尚未得到有效激发。不少地方领导认识不到位,把素质教育当成“软任务”,把升学率作为硬指标,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应试教育倾向。总体看,应试教育的状况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素质教育的实施依然困难重重。
二、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一) 总体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思路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实施素质教育摆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以改革总揽全局,以创新为突破口,积极解决制约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问题,着力构建德育为先的育人体系,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考试评价制度,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二)工作重点
归纳起来是抓好“五个一”:
1.构建一个体系——德育为先的育人体系。以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为重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校长对德育工作负主要责任。健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
2.深化一项改革——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特别是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配齐师资保证开课率。要特别加强农村学校课程改革工作。要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3.创建一种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实践教育模式。建立新型师生关系。
4.完善一项制度——考试评价制度。进一步改革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制度。进一步改革高中招生考试制度。进一步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
5.打造一支队伍——高素质师资队伍。构建教师管理新机制。构建设校长管理新机制。构建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构建教师及校长培养新机制。
三、实施素质教育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策略
(一)基本目标
山东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实现“三个全面”、“三个还给”。“三个全面”就是:“全面建设合格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全面培育合格学生”。用这三个目标分别界定和规范政府办学、学校管理、教师教育的责任。在坚持“三个全面”的基础上,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的角度,针对学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三个还给”,即:“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把能力还给孩子”。
(二)主要任务
1.全面规范办学行为
把2008年作为《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落实年。突出抓好“五个”规范:一是规范课程开设;二是规范课时计划;三是规范学生周末、节假日、日常上学作息时间;四是规范学生的书面作业量;五是规范评价考试招生制度。
2.深化课程改革
一是深化文化课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各市、县要把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作为深化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二是把开齐音乐、体育、美术课程作为2008年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任务。三是加强实践类课程教学,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开齐、开足、开好实践类课程的目标。这些课程主要包括技术教育(包括劳动技术、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四是从2008年秋季开始,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开设,统一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经典文化教育、环境教育、人生指导列为地方必修课程。
3.改革评价招生考试制度
一是2008年,改革中小学日常教学评价,全面推行无分数评价。各级教研部门要把这项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二是2008年,要着力制止违规统考、考试排名等行为;三是2008年,从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启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2011年启动新高中招生制度做准备;四是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以学业水平考试取代升学考试,逐步把高中招生指标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分配到初中学校;五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和发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中的作用,推行高考报名社会化,不向社会、各市和学校提供高考录取信息,高考信息作为孩子隐私保护起来。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的补充工作,作为考核各市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把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名师队伍建设;四是2008年,启动“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五是2008年,要加强教师培养工作,启动“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计划”;六是2008年,在规范办学行为的同时,要特别加强师德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扼制有偿家教。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的管理,对不听招呼、经教育不改者,要采取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措施。
5.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
2008年,尽快颁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争取用三五年时间,实现全面建设合格学校的目标。
6.建立素质教育运行、监督机制
一是从2008年起,正式实施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制度。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评价工作由各市、县具体组织实施,省里负责抽查、指导;普通高中的评估在地市的支持下,由省里具体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每年随机抽查评估1/3的学校,年终发布评估报告,公布课程开设合格、不合格学校。二是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这项工作的结果不用于排名,不用于评价各地、各校教育工作,主要通过科学监测手段,了解学生达到课程要求的水平,通过结果分析,改进教学、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2008年,省里要组织对义务教育阶段语文学科和高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测。各样本县要认真负责地支持和做好相应的工作。有条件的市,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逐步启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三是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要加强考风考纪工作,要把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作为今后评价高中教育质量的基本指标。四是建立县(市、区)素质教育督导随防责任区制度。2008年,要推广、学习、借鉴潍坊市的经验,把落实和建立素质教育随访责任区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五是2008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点,实施对市级政府的素质教育专项督导。六是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设立公开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7.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社会舆论。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省教育厅将协调省委宣传部制订素质教育工作宣传方案。各市、县要利用各种机会,宣传为什么要实施素质教育,如何推进素质教育。二是要认真学习推广省教育厅确定的各项素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引领素质教育实施。三是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就业观。加强与宣传、团委、妇联等部门的合作,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学校、亲子共成长、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四是推动社会教育资源向学校开放,为中小学校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创造条件。
(三)工作策略
1.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贯彻《规范》的全面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抽查督导,同时把规范高中办学行为作为督查监管的重点。
2.以高中为突破口推进素质教育
高中应试教育现象不能得到有效扼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就很难真正得到有效规范。高中是素质教育的关键阶段。省里不抓规范高中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就不可能真正起步。一是2008年春季开学后,对全部高中校长进行贯彻落实《规范》、推进素质教育的全员培训,请所有高中校长签署推进素质教育的公开承诺书。二是从2008年起,以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为依据,以学籍管理系统为基础,全面规范高中招生行为。三是从2008年新高一开始,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统一全省高中教学计划,同时采取措施规范高中指导学生学习方向选择的时间。四是建立高中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报告电子管理系统。其内容包括学生各学期的选课、学分记录、标志成果等,一方面,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办学行为监管的依据,另一方面,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的依据。
3.强化随机督导
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落实《规范》督查组,到各市、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一是督导组工作采取“三不”政策(不打招呼、不用当地人员陪同、不接受地方接待),食宿自行安排;二是被督导学校门卫见到督导组统一工作标志,必须立即允许督导组到学校履行督导责任,否则,视同该校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三是督导组与被督导学校对查明的督导事实,要现场签字确认。四是请各市教育局基教科把所属市直、各县(市区)高中的办学地点及校长、第一副校长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列表于1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今年,落实《规范》的重点是:作息时间和周末、节假日上课问题。首先,让全省中小学生过好2008寒假。必须明确的是:小学、初中、高一、高二学生正月十五前一律不准上课,高三正月初十之前不准上课。其次,从2008春季学期开学之日起,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高中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周末、节假日安排全面执行《规范》要求。
4.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教育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范》的各种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消先进称号包括规范化学校称号等处罚。对出现多个学校多次违反《规范》行为的县(市、区)、乡镇,要撤消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已经颁发的各种荣誉称号,是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建议撤消其称号。对因违反《规范》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行政或法律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或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5.强化分工合作,形成内部工作合力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全省教育人事、纪检监察、督导、基教、师范、体卫艺、考试招生、教科研等部门,在推进素质教育方面,要协调一致,共同行动。各级教研部门从2008年起,要停止违规组织各学段统考,给高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给中小学考试成绩排名等活动。
四、关于规范课程、课时、作业量、作息时间和评价招生考试五个重点问题的具体规定
(一)关于规范课程、课时问题。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活动,不随意增加课程和课时。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高中学校要建立学生选课制度,为学生自主选课提供科学指导。
(二)关于规范作业量问题。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2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
(三)关于规范作息时间问题。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高中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
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四)关于规范评价考试招生制度问题。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包括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实行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科学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长档案,实施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包括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将普通高中半数以上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招生录取,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自主权等内容。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各市、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放寒假前后时间,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迅速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广大干部、校长和教师,传达学习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要学习好《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等重要文件。近期,市教育局将组织全市高中学校校长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区、市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和家长充分认识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确此次要求是省政府的统一行动,打消家长顾虑,争取社会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放假前,各学校特别是各高中学校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家长会。
(三)迅速落实,不打折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省政府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心,不要观望,不要等待,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要重点突出规范课程、课时、作业量、作息时间等问题。当前,从规范寒假放假时间和春季开学后学生作息时间为突破口,坚定不移打好实施素质教育第一仗。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禁止等待观望,阳奉阴违。
(四)加强督查,保证落实。各区、市对各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负主要责任。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寒假期间和春季开学初,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各区、市中小学、对各局属学校规范寒假时间和春季开学后作息时间的情况,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学校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