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第六中学

青岛六中教材教辅征订管理清单和制度

发表时间:2022-10-27 阅读次数:559

青岛六中教材教辅材料管理清单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青岛市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清单》,为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建立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清单制度。


正面清单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等三部门《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等文件,每学期1次,加强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2.建立健全教辅材料管理机制,校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总支督查,分管校长把关,教学指导处主管,发挥学校教研组(集备组)、家长、学生等主导作用,实现细致规范管理。

3.按上级文件建立本校的教辅材料目录清单(包括品种、版本、定价、举报电话等),通过学校网站、公众号和校内显著位置等,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4.对照《青岛市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清单》,定期对本校师生使用教辅材料情况开展自查,每学期1次,形成自查报告,通过学校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加强整改落实。

5.对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加强日常检查,杜绝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推荐使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教辅APP等行为。

6.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特别是班级家委会、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教育引导,加强纪律教育,自觉遵守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减负要求,主动配合学校规范教辅材料管理,杜绝违规推荐行为。

7.建立健全教辅材料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的行为实行“零容忍”。我校教辅材料公开举报监督电话:86935306。



负面清单

1.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在《青岛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外,以征订单、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要求、推荐或变相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

2.不得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

3.不得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4.不得以家委会或个人名义以班级微信群等方式推荐或要求购买在年级或班级统一使用的教辅材料;

5.不得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网站、非法代售摊点等购买教辅材料;

6.不得接纳或协助教辅材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7.不得使用盗印、盗版的教辅材料,面向本校学生编印的教辅材料免费供师生使用,不得向学生收取或摊派任何费用;

8.不得在校内或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教辅APP,统一使用的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

9.不得利用APP发布学生成绩、排名等信息;

10.有关文件制度明确禁止的其他情形。

对上述负面清单中经查实的行为,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等严肃追责问责。


山东省青岛第六中学

2020年9月制定